
世界法医学鼻祖是中国人
宋慈,宋代人,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家,被称为“法医学之父”。与理学大师朱熹同乡,南宋著名法医学家,中外法医界普遍认为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“法医鉴定学”,因此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。
宋慈出生不错,家里世代都是做官的,这就奠定了他的文化素养基础。他的偶像是诸葛亮,和他一样胸有大志,希望自己能报效国家。

他幼年时拜朱熹的得意门生吴雉为师。因此,他有机会逐渐地接近朱熹的其他弟子,时常与杨方、黄干、李方子、蔡渊、蔡沉这几位儒士名流往来。后来他进入太学,有幸结识了主持这所太学的太学博士、朱熹的私塾弟子真德秀(西先生),因此他又拜其为师。宋慈自受业于吴雉,到从师真德秀,其学问渊源为朱熹之学,尤其深受朱子“格物致知”思想的影响,重视实践,穷究真知,终于成功地开创了法医学事业。

宋慈一生二十余年的官宦生涯中,先后担任四次高级刑法官,后来进直宝谟阁奉使四路,也是“皆司臬事”。期间,宋慈在处理狱讼中,特别重视现场勘验。他对当时传世的尸伤检验著作加以综合、核定和提炼,并结合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,完成了《洗冤集录》这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。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,它比国外最早由意大利人菲德里写的法医著作要早350多年。

身为刑狱之官之时,宋慈不拘于师教的另一突出表现是对待尸体的态度,特别是能否暴露和检验尸体的隐秘部分。按照理学“视、听、言、动非礼不为”、“内无妄思,外无妄动”的教条,在检验尸体之时,都要把隐秘部分遮盖起来,以免“妄思”、“妄动”之嫌。宋慈出于检验的实际需要,一反当时的伦理观念和具体做法,彻底打破尸体检验的禁区。

他告诫当检官员:切不可令人遮蔽隐秘处,所有孔窍,都必须“细验”,看其中是否插入针、刀等致命的异物。并特意指出:“凡验妇人,不可羞避”,应抬到“光明平稳处”。宋氏毅然服从实际,而将道学之气一扫而光,这是难能可贵的。仅从流传至今的《洗冤集录》一书来看,其中所载检验方法之多样、全面,其精确度之高,都是前无古人的。这也是书中科技含量较高的、最精彩的内容。